啟動考核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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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作流程: 發起考核 > 指標製定 > 指標確認 > 執行中 > 自評 > 互評 > 上級評分 > 審批流程 > 結束
【發起考核】 管理員可以直接在[結果設置]中保存並發起考核,或是在 "考核模板" 頁面中發起考核
【指標製定】 在考核過程中,管理員需要先錄入被考核成員的業務數據作為指標
【指標確認】 管理員可在績效後台或APP進行指標確認,亦可轉交處理,確認後不可修改
【開始評分】 1. 管理員按 「開始評分」,進入【自評】 流程後,績效後台的 「開始評分」 按鈕將置灰,績效APP的 「開始評分」 按鈕將無法點擊。普通員工需在 APP-績效考核 中完成自評。 2. 被考核成員完成自評後,流程將進入互評階段,可進入考核詳情,與同級被考核成員進行互評。 3. 互評完成後,流程將進入上級評分階段,上級評分可對互評結果進行"駁回"操作。 "駁回"即上級評分時,若發現被考核人的評分存在問題(如評分過高或其他異常),可在評分流程中進行駁回,要求重新評分或提供補充說明。 【審批流程】 可同意或駁回上一節點
【自動抄送】 如開啟了自動抄送,審批結束後自動抄送主管或指定人員,顯示績效分數與績效等級。系統支持修改績效結果與績效等級,並可點擊打印按鈕對考核結果進行打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