📝[假期管理] 為什麼假期更改後系統未有為員工更新假期額度 ?
若員工已加入相應的假期並已生成,即使更改假期內容,系統只會在下個週期才開始計算新規則。
然而需要套用到本年度並在今個週期開始計算,需要在假期中先移除員工再重新綁定該員工。
編輯「假期規則」>「適用員工」>移除員工>「保存」整個規則>再次編輯「假期規則」>重新加入員工>「保存」
另外,如果員工今個週期本身有請假紀錄,需要到「請假紀錄」>「導出請假紀錄」>再把員工的假期重新導入(「新增請假紀錄」>「批量導入」)。
否則系統不會把過往的請假紀錄與現時的假期條件連繫。
例子:年假在2021年度1月1日已實施並有7天,但2月1日更改為10天。而員工A在1月1日至2月1日期間有3天請假紀錄。
基於2021年度1月1日設置的7天年假已經實施,所以2月1日10天年假的內容會在2022年度發放。如果要在2021年度1月1日開始發放10天,需要在更改好10天年假的假期先移除「適用員工」,保存後再次進入年假,重新加入員工。
而在1月1日至2月1日期間的3天請假紀錄(根據7天年假而扣),需要在請假紀錄導出,再重新導入,才可以連繫到10天年假的額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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