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假期管理] 为什么假期更改后系统未有为员工更新假期额度 ?
若员工已加入相应的假期并已生成,即使更改假期内容,系统只会在下个周期才开始计算新规则。
然而需要套用到本年度并在今个周期开始计算,需要在假期中先移除员工再重新绑定该员工。
编辑「假期规则」>「适用员工」>移除员工>「保存」整个规则>再次编辑「假期规则」>重新加入员工>「保存」
另外,如果员工今个周期本身有请假纪录,需要到「请假纪录」>「导出请假纪录」>再把员工的假期重新导入(「新增请假纪录」>「批量导入」)。
否则系统不会把过往的请假纪录与现时的假期条件连系。
例子:年假在2021年度1月1日已实施并有7天,但2月1日更改为10天。而员工A在1月1日至2月1日期间有3天请假纪录。
基于2021年度1月1日设置的7天年假已经实施,所以2月1日10天年假的内容会在2022年度发放。如果要在2021年度1月1日开始发放10天,需要在更改好10天年假的假期先移除「适用员工」,保存后再次进入年假,重新加入员工。
而在1月1日至2月1日期间的3天请假纪录(根据7天年假而扣),需要在请假纪录导出,再重新导入,才可以连系到10天年假的额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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